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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规划(2013—2017年)

〖发布日期:2013-12-30〗 〖来源:盟委农工部〗 〖作者:〗

  

   为全面改善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了阶段性目标。覆盖全体农牧民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深入实施,政府筹资明显提高,保障方式实现了盟级统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通过实施国家项目,对46所苏木乡镇卫生院、123所卫生室、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的提升能力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医改向纵深推进,提升难度明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程度低(详见附件1),新农合制度需深化拓展,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待进一步深入,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详见附件2)。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并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点。解决这些问题和适应这些新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制度优势,抓住基层综合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基本建成符合盟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着力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新农合制度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加快形成基层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居民用药负担全面降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普及,居民健康意识显著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人才不足状况有效改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凸显;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规划设置的12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行政嘎查村(不包括卫生院所在地)有1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卫生室,每个社区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层卫生服务网提升工程,完善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新型城市医疗服务网络的主体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充分发挥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卫生院的枢纽作用和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嘎查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卫生室承担嘎查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实施基层卫生服务网提升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逐步增加地方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为重点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固定的基层卫生服务网;全面实施“健康小药箱工程,加强流动服务车和急救车的配置和管理,健

全流动的基层卫生服务网。

  (二)深入推进新农合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加强流动人口、新生儿、五保户等重点人群管理,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实行在苏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缴纳起付线费用,其余费用全报销政策;逐步扩大特殊、慢性病种保障范围;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保障服务,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巩固盟级统筹成果,完善报销程序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实施疾病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居民用药负担。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111。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

 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保障基本药物采购资金支付,完善旗(县市区)基层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建设,基层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通过财政部门提供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等方式优化支付流程,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加强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制定药款结算考评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探索建立城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捆绑挂钩制度,确保偏远、交通不便地区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防控疾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打包提供、打包管理”,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协管等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详见附件3)。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蒙中医药治未病工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

 深入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强全盟45周岁以上妇女和50周岁以上男子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突出做好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

(五)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和培养方式,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坚持“增加总量和“盘活存量,重点解决人才总量不足和能力不高的问题。探索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的管理模式。加强高层次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全面贯彻落实《锡盟引进和奖励卫生人才的规定》,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的基层卫生优秀人才。加强现有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统分结合"的网络式培训教育体系,形成盟市、旗县、乡镇三级跨区域、分工明确、运转有序、协调统一的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实施系统、规范的卫生人员全员培训。落实城市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农村牧区服务制度,强化对基层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开展各层次各类别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培养人才。

 (六)转变医疗服务方式和发挥蒙中医特色优势,提高基层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通过巡回医疗等方式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探索将卫生院纳入旗县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模式。发挥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指导和进修培训作用,并与等级评审、业绩考核挂钩,增强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有效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重视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蒙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作用。加强蒙中医药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到2017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65%以上的嘎查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医中医药服务。积极推广蒙医中医适宜技术。大力发展蒙中医药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改善目前蒙医医药人才紧缺局面,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蒙中医药的需求。

 (七)以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依托,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依托盟级卫生区域信息平台和旗县级医院信息系统,进一步整合现有的资源和项目,统筹考虑,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和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嘎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疾病谱等数据库;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新农合、基本药物、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等“五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即以方便农牧民就医和基金监管为目标,在原有新农合系统基础上建设新农合医疗信息应用系统;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为中心,建立和完善药品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以内增活力,提高医疗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建设医疗服务应用系统;以群体健康为目标,建立完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应用信息系统;以提高决策能力为目标,建立完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到2017年,完成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详见附件4)。

 四、重点工程

(一)基层卫生服务网提升工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未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1 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进行标准化建设。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m2 ,建设资金300万元,所需资金依托上级项目和旗县市区自筹解决(建设计划见附件5)。

2.苏木乡镇卫生院。对2009年以来未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74所苏木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进行标准化建设。其中,优先建设行政区划苏木乡镇所在地的、未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27所卫生院,实施国家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改善卫生院住宿环境,2013--2017年依托上级项目完成。   

3.嘎查村卫生室。对未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607所卫生室提档升级,进行标准化建设。每个标准化卫生室建筑面积60m2 ,三室分开,建设资金9万元,所需资金依托上级项目和地方配套解决,2013--2017年建成(建设计划见附件6)。

4.苏木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车。对未实施自治区流动服务站建设项目的78所卫生院配置流动服务车,每所卫生院配置1辆,共配置78辆。每辆流动服务车(含车载设备)价格约为20万元,所需资金由自治区项目和盟旗财政安排,2014-2017年完成配置。

5.卫生院急救车。对交通干线附近或地处边远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医疗急救站,每所急救站配置1辆急救车。每辆急救车(含车载设备)价格约为20万元,所需资金由盟、旗两级财政筹资解决,2014--2017年完成配置(配置计划见附件7)。

6.健康小药箱。对超出卫生院服务半径10公里的牧户配置小药箱,共计5万个,每个空健康小药箱成本100元,所需资金由旗县市区财政安排,2013--2017年完成配置。“小药箱”内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和常用非处方药以及慢病患者所用基本药物。其中,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由各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药品配置按照新农合有关政策进行报销。

(二)基层卫生队伍“四个一批”工程

1.通过调剂解决事业编制,充实社区卫生技术人才。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标准》,经我盟各旗县市区卫生部门测算,每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全盟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核定事业编制550名。目前,为开展社区卫生工作,各地区已调剂落实事业编制150名。在国家、自治区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的情况下,所需事业编制由各地在总量内调剂解决。通过调剂编制,吸引人才,充实一批社区卫生技术骨干人才,其他人员可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基层卫生人员不足的问题。

2.通过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柔性流动一批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对旗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人员编制进行区域统筹,实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新招聘人员,建立“县聘乡用"的柔性人才管理制度,人员不定向安排,定期轮换,鼓励新招聘的高素质卫生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服务。

3.通过特岗招聘和提升待遇,支持一批基层卫生人才。在卫生院实行特殊岗位招聘,在工资和住房方面享受特殊待遇。通过签订3~5年的服务协议,实行绩效考核,兑付相应的特岗工资,并按照基层工作经历记录档案。对服务期满并自愿留在卫生院工作的,签订下一周期服务协议,并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旗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主治医师(有困难的地方可放宽为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卫生技术人员担任苏木乡镇卫生院院长,并执行岗位津贴,提高对卫生院的管理能力。

4.通过培训,提升一批基层卫生人才。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17年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建立盟级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骨干人才培养。每年为每所卫生院培养骨干人才1名,分4年完成12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骨干人才队伍培养工作。每名骨干人才培养费用1.2万元,总计培训480名。按照“统分结合的培训方式,建立分层、分级、分类覆盖全盟的卫生人员培训体系,加强“点对点培训,实现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依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在农村牧区推荐和选拔有志在嘎查村卫生室从事卫生服务的人员,参加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制3年的“农村医学”专业学习,培养地方留得住、用得上的中专人才,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解决乡村医生不足问题。对因没有乡村医生而未建卫生室的112个嘎查村,由苏木乡镇负责选拔人员优先参加学习,尽快建立起卫生室,到2017年,实现自治区要求我盟规划设置730个嘎查村卫生室的目标(详见附件8)。

五、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程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工程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

 (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发改部门将此规划纳入地区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落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项目。财政部门对规划的建设项目,积极予以资金支持。卫生部门把这项工作做为提升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提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能力的重要工程,认真组织实施。编办和人事部门根据强化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的需要,给予支持。

 (三)加大投入,合理保障。确立各级政府在提供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专项基金。政府负责其举办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村卫生室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专项补助、人员经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和日常维持运转费用,使其正常运行。对人才培养、专业卫生机构对基层的督导费给予专项补助。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逐年提高。城乡基层民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部分,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级各类媒体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情况

    2.旗县卫生专业技术员现状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

   4.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计划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计划

    6.嘎查村卫生室建设计划

    7.卫生院急救车配置计划

   8.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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