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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

〖发布日期:2013-12-30〗 〖来源:盟委农工部〗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我盟文化产业,建设体现民族文化、草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文化园区,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我盟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现状

  我盟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有不同时期的历史遗迹

1200多处。其中,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元上都遗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处,历史文化名镇1处(多伦县)。有各类博物馆、展览馆38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自治区级名录64项、盟级名录105项、旗县市级名录196项;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自治区级传承人46人、盟级传承人151人;被命名的文化之乡(基地)有36处,数量居全区之首。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持续打造的“一旗一品特色文化主题活动,已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截至目前,全盟有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太仆寺旗御马苑、多伦县玛瑙艺雕厂),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骨干文化企业10余家,蕴藏着发展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同时,由于我盟文化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层次低,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产业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效益不明显。据2012年统计,全盟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只有273个,从业人员3634人,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7亿元,仅占全盟GDP的比重为0.69%。

  二、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依托草原文化,突出文化与旅游及其它相关产业相结合,坚持文化是灵魂、产业是载体、项目是支撑的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以元上都遗址、中国马都和锡林郭勒游牧生态文化为三大优势文化资源,以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口岸为对外文化交流窗口,按照项目带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开展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建设一批体现民族文化、草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树立锡林郭勒文化形象,整体提升锡林郭勒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发展定位

  打造体现民族文化、草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文化园区和文化产品,彰显锡林郭勒民族文化魅力。

  (三)发展目标

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全面发展锡林郭勒文化生产力,推动锡林郭勒盟由民族文化资源大盟向民族文化产业强盟转变。

   ——产业规模跨越发展。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到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盟GDP的比重达到4%左右,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盟GDP的比重超过5%,实现文化产业发展历史性突破。

   ——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民族文化演艺业、民族文化旅游业、民族文化会展业、民族工艺美术业、民族新闻出版业、民族广播影视业、民族文化信息传输业、民族体育健身娱乐业等八大优势产业,构建符合锡林郭勒盟发展实际的文化产业结构体系,大幅提高文化产业在整体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

   ——项目建设迈出新步伐。到2015年,完成10个特色突出、产业集聚、带动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到2017年,各类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全面发展,完成25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任务,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5家,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20家,力争建成1-2个有一定影响力、带动全盟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园区。

   ——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提高以吉祥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为代表的特色文化活动品牌的影响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提升地区文化品位和对外知名度。到2017年,形成1-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形成3-5个主题鲜明的国内知名文化活动品牌。  

   ——文化科技、金融、生态三轮驱动战略。以文化科技融合为驱动力,提高文化产业专业化、数字化水平;以文化金融融合为驱动力,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以文化生态融合为驱动力,提升文化产业吸引力与竞争力,同时反哺锡林郭勒生态文化保护。

   ——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覆盖全盟、贯穿文化产业全产业链的重大项目为抓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策划、引进、整合旗县市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区域重大项目组团,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全盟文化产业破题与提档升级。

    ——文化产业先进模式引领战略。探索创意为先、内容为王、科技为酶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坚持产业发展创意先行,以创意盘活文化资源;坚持挖掘与整合文化内容,提升文化产业内涵与竞争力;坚持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文化产品的制作、表现和传播能力;创新文化商业模式,以资本、技术、市场的力量释放文化生产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发挥比较优势,杜绝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引导各旗县市区立足本地优势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确定符合自身特征和条件的文化主题与定位,发展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镇,助推县域经济,形成自主核心文化竞争力。

   ——文化产业区域联动与走出去战略。促进盟内区域组团发展,推动各旗县市区协同合作形成集群,提升区域文化组团竞争力与影响力。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塑造对外文化品牌,加强文化输出与文化走出去,整合与提升现有两个对外开放口岸的文化交流载体,打造对外文化输出窗口。

  ——文化产业递进发展战略。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和我盟自身特点,实施递进发展战略。发展初期强调破题与飞跃,推动优势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促进数字内容带动全盟跨越发展;发展中后期强调文化品牌与影响力,推动特色文化城镇集群全面发展,增强文化贸易,提升国内国际影响力。

  三、区域产业布局

   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为“两核、四带、两窗

  “两核即以世界文化遗产一元上都遗址和“中国核心区一锡林浩特为核心,集聚优势资源和产业要素,延伸产业链条,打造成引领全盟、辐射周边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

  “四带即依托现有保留较为完整、区域特点明显的锡林郭勒蒙古族游牧生态文化,整合推动重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建设,形成以锡林浩特一阿巴嘎旗为主体的阿巴嘎文化产业带,以苏尼特左旗一苏尼特右旗为主体的苏尼特文化产业带,以东乌珠穆沁旗一西乌珠穆沁旗一乌拉盖管理区为主体的乌珠穆沁文化产业带,以多伦县~正蓝旗一太仆寺旗一正镶白旗一镶黄旗为主体的察哈尔文化产业带。

  “两窗即依托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口岸,充分发挥两个口岸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积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有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建设全盟对外文化交流展示窗口。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区

  以元上都遗址为重要文化产业发展资源,以建设元上都遗址考古保护与展示区为平台,深入挖掘元上都遗址所蕴含的历史文化通过博物馆、考古发掘展示、民族文化展示及相关服务设施建设,展示草原历史文明,弘扬民族文化,进一步打造高档次、高水准的元上都遗址文化旅游区。

  围绕元上都遗址建设遗址博物馆、元上都遗址考古公园及民族文化展示区、野生动物保护展示区、遗址景观展示区,充实完善保护区内的各类服务设施。采用现代科技影视手段,将元上都的历史通过数字影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辅以民族歌舞表演、民族服饰展示、民族特色娱乐活动、民族特色工艺品开发、特色餐饮文化开发、民族生活体验等,把承载着辉煌历史文化的元上都展示给世人.

  (二)中国马都示范区

  以马都核心区建设为重点,依托中国马产业基地”“白马之乡“黑马之乡“策格之乡”“枣红马之乡”“御马文化之乡等特色马文化资源,引进世界优良品种马,建设蒙古马繁育基地、马匹交易中心、马匹检疫中心、马术运动学校、国际标准赛马场、马文化广场、马文化博物馆等交流展示平台,形成集养马驯马套马赛马、马选美、马术表演、马具展示、马奶保健疗养等为特色的锡林郭勒马文化产业体验区。

  (三)锡林郭勒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

  以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自治区级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乌珠穆沁旗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银库伦自治区级遗鸥自然保护区、阿巴嘎旗自治区级浑善达克沙地柏自然保护区、二连浩特自治区级二连盆地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苏尼特右旗自治区级都呼木柄扁桃自然保护区、多伦蔡木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乌拉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贺斯格淖尔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全力打造锡林郭勒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积极申报国家级保护项目。集中建设以下文化园区和基地:

  1.围绕阿巴嘎文化产业带,重点建设:

  (1)贝子庙文化产业园区。以贝子庙景区建设为依托,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的《贝子庙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对贝子庙进行修缮保护。同时,对景区周边进行规划建设,建成以文化会所、休闲广场、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文化旅游产品、民族特色餐饮等加工制作、销售、服务、休闲、旅游、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2)锡林文化产业园区(毛登牧场)。以毛登牧场64万亩天然草场、自然景观为载体,开发地热温泉,建设种植园区和生物育种产业基地,建设高档餐饮、会议中心、健康疗养会所、室内草原特色植物园、国家级体育健身训练基地以及建设滑沙、滑雪、滑草、野狼谷、狩猎场等,将园区打造成锡盟乃至内蒙古集农耕文化、游牧文化之精髓,集草原、农田休闲度假、运动健身为一体的“大草原黄金牧场旅游休闲度假基地。

  (3)阿巴嘎游牧文化产业园区。以自治区级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依托,建设别力古台祭祀宫、别力古台博物馆、民族风情商业街、别力古台文化广场和成吉思宝格达圣山文化基地、阿巴嘎岩画园区(阿巴嘎岩画鉴赏景区、阿巴嘎旗岩画石器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产业园。

  (4)巨力嘉和影视城。借助中国巨力影视传媒公司的资源优势、丰富的制片经验和影视文化领域优质的人脉网络,建设集影视投资与拍摄、艺人经纪、广告运营、活动演出、影视后期制作、影视基地、网络及新媒体运营等为一体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锡林郭勒影视传媒基地。

  2.围绕苏尼特文化产业带重点建设:

  (1)苏尼特文化产业园区。集聚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优势文化资源,建设苏尼特博物馆、查干葛根纪念馆吉鲁根文化敖包、“探马赤草原宫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民族手工艺品加工销售基地(沙嘎、绳艺、毡绣、印记等)、温都尔阿尔善疗养中心、王府文化旅游景区等。

  (2)骆驼文化产业园区。以苏尼特双峰驼保护基地为依托,建设优良驼种繁育基地、交易中心、检疫中心、赛驼场等,形成集养驼驯驼、驼选美、驼奶保健疗养等为特色的骆驼文化产业体验区,打造骆驼文化之乡。

  3.围绕乌珠穆沁文化产业带,重点建设:

  (1)乌珠穆沁游牧文化产业园区。以自治区级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引领,依托乌里雅斯太山景区、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蒙古汗城、古日格斯台、成吉思汗嘹望山等重点景区,建设集草原观光、原生态草原文化体验、边境口岸、蒙医疗养、森林草原深度体验、宗教活动等为一体的草原游牧文化体验区。

  (2)神泉民俗文化产业园区。依托乌拉盖湖、贺斯格淖尔、博力彦神泉等自然景区,深度发掘传统民俗、历史文化、草原生态等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具有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兴办民族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打造集蒙古餐饮文化、民族宗教、礼仪文化、民族演艺、商务休闲、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3)“狼图腾”影视文化产业基地。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依托,以“狼图腾影视剧拍摄地建设为重点,建设以休闲度假、民俗体验、草原观光、游览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文化产业基地。

  4.围绕察哈尔文化产业带,重点建设:

(1)元上都文化产业园区。以元上都遗址为重要资源依托,打造集察哈尔服饰、工艺品制作销售、民族餐饮文化、文体表演娱乐、文化旅游、影视拍摄等为一体的集聚孵化功能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2)生态多伦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以锡林郭勒南部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重点建设国家4A级草原水利风景区多伦湖、国家级森林公园亚洲面积最大的天然榆树林榆木川、多伦文化休闲养生度假基地和山西会馆晋商文化产业一条街等,打造集生态观光旅游、休闲疗养度假、健身娱乐培训等为一体的文化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园区。

  (3)镶黄旗石材文化产业园区。依托中国塞北石材之乡”、自治区“双百亿工程、盟级工业园区为一体的龙头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国际石材展览中心和石材产品检测中心,形成中国北方石材产品的交易集散地。

  (4)多伦天创影视基地。依托电视剧《多伦会盟》、 《出北口、走草地》建设拍摄影视基地项目,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包装推出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综合型的影视基地。

  (5)多伦玛瑙产业基地。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多伦玛瑙艺雕厂为龙头,带动各大、中、小型玛瑙加工企业,利用玛瑙城建设及众多玛瑙商店,形成玛瑙开发制作、展示、销售为一体的多伦玛瑙集散地。

  (6)明安民俗文化产业基地。深入挖掘整理察哈尔游牧生态文化,突出明安图名人效应,建设集察哈尔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观光、民族产品产、展、销为一体的民俗文化产业基地。

  5.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培育壮大相关优势产业,搭建民族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与交流展示平台及产业孵化基地。集中建设:

  (1)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为载体,打造集中展示民族歌舞、长调、呼麦、潮尔、阿斯尔、搏克等成果展示基地,打造蒙古包制作销售基地、马头琴、火不思传承制作基地,蒙古象棋传承制作基地,蒙古族服饰制作基地,沙嘎文化传承基地;“乌兰伊德、“查干伊德”制作销售基地;民族礼仪、民族服饰培训展演基地等。并以各类特色文化之乡为龙头,打造集聚孵化功能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2)民族工艺美术综合研发和文化创意生产基地。聚集蒙古族图案设计、绘画、雕塑、书法及文学创作等专业人才队伍,引进资金与技术,联合打造民族手工艺品、生活用品、饰物、刺绣编制、根骨雕刻、皮(绒)毛骨血等文化创意产品。

  (3)民族电影院线和民族民间歌舞演艺基地。以盟及13个旗县市区电影(剧)院改扩建和技术升级改造为契机,建立民族电影数字院线,并依托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剧院和各旗县市区乌兰牧骑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资源优势,配合旅游开展《草原记忆》、《蒙古族婚礼》、《天堂草原》、大型民族歌舞、民族服饰展演等驻场演出活动,有效发挥文化载体的重要功能。扶持阿拉腾珠岚民族文化发展公司、云华民族服饰文化展演团、多伦县滦河源演艺传媒公司、阿巴嘎旗潮尔道风情艺术团、太仆寺旗晋剧团、二人台剧团、东路二人台剧团、二连浩特演艺公司等民间演艺团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演艺娱乐领域,提升民族演艺业的规模和档次。

  (4)蒙古标准语(文)培训出版译制印刷基地。依托内蒙古建设国家蒙古文出版基地的重要条件,发挥锡林郭勒蒙古标准语基地的资源优势,积极打造蒙古标准语培训、出版译制和印刷基地切实提高蒙古文出版物译制水平和能力,为中蒙两国和八省区蒙古族文化交流打造平台。

  (5)民族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基地。以体育彩票销售为龙头,以体育健身、体育休闲娱乐、体育用品销售、体育生态公园建设等为重点,在全民健身的共同参与中,打造具有民族特点的体育休闲消费健身娱乐基地。

  6.建设锡林郭勒民族特色建筑文化城镇、街区。以城市建筑景观改造为抓手,以举办全国、全区、全盟大型文体活动为契机,以盟、旗县市所在地为重点,以建筑装饰、美化亮化为内容,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特色的建筑文化城区、街道;新建、改扩建一批具有城镇地标性建筑的设施,塑造精美、优雅、宜居的城市文化形象。

  (四)锡林郭勒品牌文化活动

  整合锡林郭勒历史文化资源,促进旗县市区联动,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品牌文化活动,树立独树一帜、影响力大的对外文化品牌与形象。

  1.继续巩固提升锡林郭勒特色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重点打造吉祥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锡林郭勒冰雪文化博览会、中国马术大赛、锡林郭勒乌兰牧骑艺术节、“哈扎布杯”蒙古族长调艺术节、内蒙古摔跤大会、锡林郭勒搏克排位赛、锡林浩特国际游牧文化节、中国元上都旅游文化节、中蒙俄文化节、西乌珠穆沁草原民俗风情节、东乌珠穆沁“四季”那达慕、乌拉盖国际射箭训练营(承办国内、国际射箭比赛)、阿巴嘎旗“哈日阿都文化节、“吉鲁根苏尼特文化节、苏尼特骆驼文化节、太仆寺旗皇家御马文化节、镶黄旗“阿都沁”文化节、正镶白旗察哈尔那达慕、多伦庙会及环湖自行车赛等民族民俗特色节庆活动。

  2.建设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对外文化交流窗口。重点建设二连浩特文化自由贸易区、伊林驿站文化园、恐龙文化园区、“通古尔”铲齿象古生物园、真蒙国际地景文化基地、恰克图影视基地、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举办国际游牧文化节、国际那达慕、国际服装服饰艺术节、中蒙俄文化节、中蒙书画艺术节等,打造对外特色文化交流活动品牌。

  五、文化产业重点工程

  (一)文化产业主体培育工程

  1.整合资源增强国有文化龙头单位实力。以培育国有文化企业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力度,积极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新人事、收入分配机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推动全盟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发挥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团和各旗县市区乌兰牧骑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锡林郭勒日报社、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等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联合,壮大文化企事业单位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整体实力。

  2.加快文化产业园区产业集聚,提升示范基地能力。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建设文化产业专业和特色孵化器,推动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与所在地政府、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深度对接,聚集一批人才、技术、资金与政策,推动文化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把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作为市场主体培育孵化的主要阵地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

  3.加大扶持培育繁荣民营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强化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文化企业活力释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文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灵活、管理科学、市场反应迅速的民营中小企业主体。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向现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集中,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文化企业群。

  (二)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工程

  l.科学规划文化产业项目体系。以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为重点,实施一批带有全局性、引导性、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带动全盟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形成以全盟重大项目为引领,以各旗县市区重点项目为主体的项目体系。建立健全全盟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审查机制,强化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对文化产业项目的管理,推动文化产业项目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2.全力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广播影视场馆建设,形成完善的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夯实锡林郭勒盟文化发展基础。制定八大优势产业重点项目推进和实施计划,分别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全力推进八大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3.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专项服务。构建全盟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及时挖掘项目动态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搭建文化产业项目宣传和推广平台,加大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全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三)文化产业创新提升工程

  1.加强文化内容创新与转化。通过扶持、引进和合作的方式,建设草原文化专业研究机构,深入挖掘文化起源、发展历程及文化内涵,加强文化成果交流与应用,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内容保障。搭建文化内容数字化集成平台,推动内容共享。通过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资源,实现文化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音频信息的收集,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标准化、数字化格式存储与整理,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专业化的展示、挖掘、整理、检索和共享,服务于文化产业作品创作阶段的内容收集整理,为产业发展提供创意所需的原始素材。

  2.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针对全盟文化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吸引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在锡林郭勒落地,并推动各类共性技术平台向文化企业开放。鼓励和引导现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面向技术开发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公共服务。

  搭建全盟文化科技提升平台,从产品生产链和技术创新链入手,以技术信息交流、设备共享使用等为手段,实现集成设备使用、技术交流与共享、共性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功能,解决文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难题。

3.增强文化金融创新驱动能力。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成立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投融资集团,解决文化产业项目融资难问题;建立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信息网,实现文化产业投融资信息交流;建立锡林郭勒盟文化金融交流中心,为文化产业投融资主体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构建文化产业项目资源库,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项目信息收集,搭载信用评级系统、项目评级系统,实现项目的筛选。  

(四)文化消费引导培育工程

  1.强化文化传播,提升文化消费能力。依托云计算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鼓励文化企业与电信部门合作开展文化增值服务,提高文化产品的移动传播能力。合理布局各旗县文化服务网点,发展连锁经营、物联网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拓宽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构建盟市、旗县相配套、辐射周边、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2.加快环境建设,形成文化消费氛围。加强数字影院、演艺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文化消费环境。鼓励各旗县市区建设和完善文化广场、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书画院等群众文化基础设施,培养群众文化体验与消费习惯。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以文化消费券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文化会展、节庆活动以及其他文化产品的体验和消费,培育文化消费氛围。

  3.开发特色产品,促进文化消费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市场调研,拓展文化消费市场,引导文化企业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把握节假日和各类节庆活动的重要时机,挖掘草原文化内涵,丰富提升各类活动文化内容和形式,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五)草原文化品牌塑造工程

  1.塑造和推广锡林郭勒整体文化品牌形象。整合文化资源,促进盟、旗县市区与毗邻地区的联动,突出自身特色,积极开发和推出历史文化品牌,以辽金元文化寻根溯源、《蒙古秘史》地 名考证、成吉思汗五大古战场探秘、茶马古道(驿站)巡游、红色文化旅游等为重点,全力打造独具魅力的锡林郭勒文化品牌。

  2.提升文化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锡林郭勒文化园、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基础设施作用,挖掘草原文化的现代化、国际化内涵,以世界一流的标准,打造吉祥草原锡林郭勒.那达慕、男儿三艺、民族服饰、手工艺品制作、蒙古族部落婚礼万人长调”、“千人呼麦、潮尔道等多元化品牌活动,提升锡林郭勒文化影响力。

  3.建设文化展示与交易数字化平台,提升文化产品知名度。立足于全盟文化产品的呈现与流通,搭建文化展示与交易数字化平台。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应用,打造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全国范围内展示、推广产品信息的平台,逐步展现锡林郭勒文化品牌效应,促进投融资对接和产品交易,拉动文化消费。

  (六)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

  1.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出口。构建和完善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依托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口岸,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产品、项目进入国际市场,积极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2.鼓励文化企业开拓境外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合资等多种形式在境外设立文化企业分支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向境外发展。加强对境外文化市场的需求分析,鼓励和扶持优秀文化企业、个人参加海外文化精品推介会,扩大国际市场空间。

  3.加强国际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实施国际市场区域开发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产业论坛、会议,加强国际文化产业对话、交流。鼓励文化企业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机构进行项目合作,鼓励引进适合市场需求的国外优秀文化产品,丰富文化市场,同时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文化产业面向国际市场的综合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锡林郭勒盟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和落实全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全盟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全盟财政资金扶持重点领域,纳入党委、政府实绩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协调解决全盟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贯彻落实并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切实加大扶持政策的引导力度。研究制订我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制定项目补贴、奖励、贷款贴息、配套资助等优惠政策,吸引扶持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扶持和鼓励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文化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整合产业资源,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延伸产业链条,增强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的价值链和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人才机制。以自治区实施草原英才工程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区内高等院校文化产业学科的联系,支持文化企业与教育机构联合搭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文化产业紧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年轻后备人才。注重选拔培养各级文化产业管理干部,定期举办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班、研修班。设立文化产业人才库、专家库,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给予重奖。创新人才流通机制,建设一批创新研发平台和多样式的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改善人才流通环境。

  (四)搭建投融资平台。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文化产业投融资资讯、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法规、产业观察等信息,通过搭载文化产业项目评价系统、文化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文化产业担保系统以及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平台、文化企业债券融资平台、政府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产权交易平台等,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结合,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完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加快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要素市场,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积极开拓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农村牧区文化市场,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

附件:1.锡盟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锡盟文化产业规划项目一览表

   3.锡盟自然保护区名单

    4.锡盟文化产业发展区域空间布局图

   5.锡盟草原生态游牧文化保护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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